春节将至,年味渐浓。为了让胜诉当事人过一个舒心年,醴陵法院执行局干警们执行的脚步从未停歇。
2019年,黄师傅在陈某承揽的屋面改造项目中,不慎从4米多的屋顶跌落,伤情严重,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,伤后需休假和陪护。陈某与项目发包人在事故发生后已合计赔偿黄师傅损失20余万元。出院后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协商未果。黄师傅诉至法院要求陈某等人赔偿医疗费、鉴定费、误工费等费用。经法院审理,最终判决被告陈某赔偿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75912.85元。
判决生效后,陈某迟迟未履行赔偿款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执行干警联系上陈某,了解到陈某自己也是一名装修工人,家庭负担很重,在黄师傅住院期间支付了一部分赔偿款后,后续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赔偿。执行员与双方多次沟通后,黄师傅也表示了理解,答应让陈某分次兑现。1月29日,黄师傅在执行局办公室拿回了最后一笔执行款,这起执行案件成功在春节前执结。
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,解决好民生案件,让当事人过一个舒心的年,是醴陵法院执行人的心愿。醴陵法院将继续多措并举、精准发力,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,为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保驾护航。
责任编辑:黄怡康